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居民勝訴!淡北道環評撤銷

爭議多時的淡北道路,今(4)日有了重大發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居民勝訴,撤銷環保署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反淡北道路聯盟呼籲,環保署應該放棄上訴,立即撤銷淡北道路的環評,並且要在未來的每一個環評案件裡都做到完整且審慎的審查,落實公民參與精神,善盡環保署的保護環境之責。同時反淡北道路聯盟也呼籲新北市,要對淡水地區的發展做永續且全盤性考量,不要再送出此類破壞環境的不當開發案。 

淡北道路開發案對居民生活影響極大,而且牽涉到自然環境重要地帶(包括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國家重要溼地、永續海岸等),環保署卻沒有依照環評法第8條讓本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2011年8月由居民王鐘銘與陳福齊為原告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請求撤銷環評結果。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2012年2月駁回訴願,為了守護在地生活、保護自然環境、捍衛環評精神,4月17日居民在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張譽尹、黃正琪兩位環境律師的協助下,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經過一年半的審理,這一場環境訴訟於9月4日宣判,判決結果是居民勝訴。 

反淡北道路聯盟表示,淡北道路這個開發案有種種窒礙難行之處,且將對環境造成不可回復的破壞。其地點夾在捷運線和濕地之間,是非常不適合的位置。工程預算尚未到位,市政府只能用有限預算,有多少做多少,未來恐怕將成為斷頭牆。而且環評與土地徵收等程序有瑕疵,未能落實公民參予,未能維護居民權益。加上本案的交通影響爭議未決,對關渡、五股等地區生活造成負面影響,不但台北市與新北市兩市之間無法達成共識,新北市內不同區域的交通影響也未能顧全。 

反淡北道路聯盟呼籲,在濕地保育法已經通過且即將施行的現在,不應該在用淡北道路這樣的不當開發來破壞紅樹林與淡水河河岸,環保署應該堅守環境保護的立場,新北市政府也應該為淡水發展做永續且全面的規劃,不要再做這種破壞環境的開發。


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淡北道路環評行政訴訟宣判

【宣判】
時間:9月4日(週三)上午10:00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法庭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

【宣判後記者會】
時間:9月4日(週三)上午10:15
(宣判後隨即在大門外召開)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門口

淡北道路開發案對居民生活影響極大,而且牽涉到自然環境重要地帶(包括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國家重要溼地、永續海岸等),環保署卻沒有依照環評法第八條讓本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2011年8月由居民王鐘銘與陳福齊為原告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請求撤銷環評結果。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2012年2月駁回訴願,為了守護在地生活、保護自然環境、捍衛環評精神,4月17日居民在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張譽尹、黃正琪兩位環境律師的協助下,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經過一年半的審理,這一場環境訴訟將在9月4日宣判。邀請關心淡水環境議題的居民及媒體朋友到場旁聽。當事人、律師與環保團體並將在宣判後於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出席者】
(1) 王鐘銘、陳福齊(當事人,反淡北道路聯盟)
(2) 張譽尹律師、黃正琪律師(本案律師)
(2) 張育憬(綠黨中執委)
(3) 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
(4) 詹順貴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繳交複丈規費


目前正在進行的淡北道路環評違法行政訴訟,上個月順利爭取到四月十日下午法官會同相關部門到淡北道路距離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最近的路段來作現場勘查。繼該場現場會勘之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又要求淡水地政事務所於五月廿九日再次派員至現場測量,因此今天去繳交了五千一百元的複丈規費。

隨著程序的進行,現場測量清楚證明,在PT5這個點的位置上,紅樹林保留區與捷運路權有麽多逼近,在這個範圍內開闢淡北道路有多麽荒謬。

請繼續支持這場訴訟,用司法還淡水河岸與淡水居民一個公道。

請務必註明下列資訊,才能專款專用在這個案子上:
◎註明「議題式捐款:交通政策」
◎捐款人姓名
◎通訊地址
◎電話
( 如果轉帳時無法註明,請email至 mingwangx@gmail.com )

捐款帳戶:
◎郵政存簿帳號
◎匯款郵局:台北仁杭郵局
◎戶名: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
◎郵局代號:700
◎匯款帳號:0002779-0017801


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淡北道路環評行政訴訟案的現場鑑界費用


目前正在進行的淡北道路環評違法行政訴訟,上個月順利爭取到,四月十日下午法官將會同相關部門到淡北道路距離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最近的路段來作現場勘查。為了這場現勘,反淡北道路聯盟的成員到淡水地政事務所繳交鑑界費四千八百元。




這次行政訴訟,儘管環境法律人全力支持,但是仍然有許多費用需要大家支援。請大家捐款到環境法律人協會的交通專案,讓我們能繼續進行這場訴訟,用司法還淡水河岸與淡水居民一個公道。

請務必註明下列資訊,才能專款專用在這個案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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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為現場履勘徵求工具及募款

好消息!我們控告環保署淡北道路環評違法的行政訴訟有了新進度:法官已經同意現場履勘,我們將於下月與法官一起和環保署、新北市府、農委會、世曦工程、淡水地政事務所等單位到淡北道路開發範圍距離紅樹林最近的PT5點去測量。

為了這個現勘程序,我們需要徵求:

一,測量工具:在下月的履勘之前,我們需要先到現場測量一次相關的距離數據,徵求土地測量工具與可以協助測量的志工。希望有測量系、建築系、土木系、營建系、景觀設計系等科系的同學可以幫忙借工具和到現場協助測量。

二,履勘費用募款:我們需要為這次現場履勘的費用募款。請捐款至環境法律人協會支持這項環境訴訟!

請務必註明下列資訊,才能專款專用在這個案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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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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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郵局:台北仁杭郵局
◎戶名:社團法人環境法律人協會
◎郵局代號:700
◎匯款帳號:0002779-0017801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親愛的台北市民:請協助擋下淡北道路

親愛的台北市民,愛綠地愛河岸的台北市民,生活在關渡地區的北投居民:

淡水人和淡水河岸需要你伸出援手,而且對北投區尤其是關渡的居民來說,這更是與自身權益攸關的事情(為什麼是權益攸關的事情,請參考附錄一)。請寫信到市長信箱、請打電話到台北市交通局,要求他們務必持續而且強烈地對淡北道路環說書提出不同意意見。

從5月3日環保署發出的公文(請參考附錄二)可以看到,環保署在4月19日開了一次會議,確認淡北道路的環說書。會議中,台北市交通局提出了不同意的意見。根據這份公文,如果台北市交通局沒有提出書面意見,或者所提意見未與本案直接相關,將不再進行環說書的確認程序。

什麼意思?意思是,如果台北市交通局沒有進一步堅持要新北市政府講清楚淡北道路對台北市交通的影響,又或者,如果台北市交通局提了意見但是被環保署認定不直接相關,那麼這個案子就這樣過了。

也許你出於對河岸與綠地的愛,也許你關心的是自己的生活品質,不管出於哪個理由,請採取實際行動。利用你的市民身份,告訴台北市長、告訴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你關心這件事情,要求他們不可以放水,更不可以隨便讓環保署自行定義什麼叫做直接相關。

台北市市長信箱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林志盈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821

附錄一:淡北道路對台北市交通的影響

「民國100年周邊關渡平原及社子島地區均開發之情形下將使大度路及洲美快速道路交通流量飽和,無法再吸納本案衍生之新增流量。」~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淡水地區往來本市之交通量藉由台2線匯入本市大度路,依據報告書之交通預測......明顯低估,對本市交通之衝擊,仍請儘速釐清。」「本計畫道路興建後,台2線與本計畫道路之車流都將導引至本市大度路,將遠超出本市大度路可負荷之交通量,造成嚴重交通瓶頸。」~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所提交維計畫初步規劃,無法改善/降低對關渡北投的交通衝擊。」「淡北道路的設計規劃,不會減少交通量,只是轉移。」~台北市政府交通局

「本案交通出入口位於俗稱『關渡地區』連結新北市與台北市交匯地點......平時就已交通擁擠......因本案之實施新北市端道路拓寬後,恐形成本地區的大度路交通容量難以負荷,更加重台北市端之交通衝擊。」~台北市北投區公所

「整體車流的增加難免造成進出台北市交通瓶頸。」~環評委員洪振發

「對台北市北投區的交通衝擊應列入考慮。」~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郭一羽

附錄二:

開會通知單
http://atftp.epa.gov.tw/EIS/101/E0/05588/101E005588.htm

確認會議紀錄
http://atftp.epa.gov.tw/EIS/101/E0/05588/0419%20%B2H%A5_%BDT%BB%7B%B7%7C%C4%B3%AC%F6%BF%FD.pdf


★請持續支持:以法律行動阻止淡北道路

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自由時報:淡北地主怒吼 環評未完備 徵地不正義

淡北地主怒吼 環評未完備 徵地不正義
2012-5-2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地主合法權益、不要視為放棄!」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昨天在淡水竹圍活動中心召開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工程公聽會,有群眾聚集場外抗議,控訴淡北道路在第一階段環境評估仍有條件尚未達成,但市府卻在近期開始徵收土地,顯然是「程序不正義」,痛批該計畫疑慮重重,將成為一顆「不定時炸彈」。

工務局規劃設計科科長鄭立輝表示,興建淡北道路,能有效舒緩目前台二線的壅塞車流,帶來交通便利,雖然環保署一階段環評是「有條件通過」,不過附帶條件已經處理近尾聲,本月將有定案,不需進行二階段環評,程序上沒有問題。

竹圍悅讀山水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劉欣蓉說,公聽會通知單發文時間是四月十六日,公文上明載,「四月二十五日以前若未提出陳述意見,將視為放棄」,她不解的是,所謂「放棄」指的是放棄什麼,沒想到致電詢問,竟無法和「窗口」取得聯繫。劉欣蓉氣憤表示,「難道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自家土地就得被廉價徵收」?

鄭立輝回應,昨天並非舉辦「土地徵收協議價購公聽會」,只是單純就此計畫道路,向民眾說明興建緣由與創造效益,參加對象為即將面臨土地徵收的地主,約五十位,至於公文上所陳列的字句,指的是民眾針對該場公聽會舉辦的時間、地點或主題有無疑慮,因語焉不詳造成民眾誤會,日後會改進。

綠黨淡水支黨部聯絡人王鐘銘批評,此計畫道路不確定因素太多,一旦貿然徵地,未來地主將成為錯誤政策的代罪羔羊,他認為,此案環保署已在一階段環評中強行闖關,在所有條件尚未完備的情況下,若強行徵收土地,儼然是士林文林苑王家翻版!他希望市府遵循「程序正義」原則,和地主積極溝通。